曹强,中等身材,齐颈短发,圆乎乎的脸儿,笑眯眯的眼儿,配上一副无框眼镜,看上去文静知性。但只要她往那一站,只要她开口一说,让谁都会感受到强大的气场:那是真的强。
眼里有光的师者
曹强是地道的辽科大人——她在辽科大这片沃土上,由一名大学生华丽变身为一位大学教师。“我的一路成长一直有良师助力,因此,教师是我心中最神圣的职业,我也想让自己成为一个眼中有光的师者!”曹强看到学生就眼中有光,当然是源自心底对学生的喜爱、对工作的热爱。为了这份爱,作为法学专业教师,曹强立足岗位,深耕细作,对每一堂课都全情投入,不辱使命。
同学们说,曹强老师的每节课都是一场饱满精彩的法学盛宴。此言不虚。曹强的课堂上,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新时代爱国主义纲要精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熠熠闪光;有聚焦民生百态的实事、贴近社会实际问题的现象数据、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争相登台;有互动式、参与式、启发式的角力媲美。最关键的是,曹强既做“经师”,又为“人师”,既教书又育人。她的课堂总是充满深厚的人文修养、人文关怀和公正、公平、正义的观念,潜移默化地对学生施加良好的影响。丰富广博的内容,通透缜密的推理,深入浅出的讲授,游刃有余的风采——这样的课堂谁不喜欢呢?同学们大呼过瘾,曹强因此获评“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荣誉称号。
曹强认为,尊重每一个学生是师者与学生“心近”最便捷的路,“亲其师”才能“信其道”。确实,不同的成长历程、性格特点、家庭环境决定了学生的“三观”,也影响着学生的学习态度、职业选择,为此她常常利用课后时间与同学们交流,适时地给予引导。“业专”是曹强对自己的基本要求。法学是一个实践性极强的学科,通过做兼职律师、家事纠纷调解志愿者等所收获的大量经验,都会成为曹强在课上输送给学生的营养,使得学生不仅能领略法律制度之美,也能够感受到法律职业之“魅”。曹强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至今主持最高人民法院课题1项、辽宁省政府法制办研究项目1项、鞍山市社科联项目2项,参与完成辽宁省教育厅项目2项,参与辽宁省教改项目1项。近4年已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其中第一作者核心期刊2篇,CSSCI收录1篇,外文期刊论文2篇。
当然,作为一个法学教师,曹强的课堂不止于学校围墙内,在她看来,在社会层面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也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义务。在校外更广阔的天地,曹强积极开展各类普法活动,近年来,多次受辽宁省司法厅、多地市政府、群团和企事业单位之邀进行法律宣讲,讲授内容包括宪法、民法典、家事调解、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讲座受众达5000人以上,累计时长超过200小时。
心中有爱的法律人
曹强的社会身份颇多:兼职律师,鞍山市政协委员,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鞍山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志愿者团队负责人。这些实实在在的“头衔”,源自于在近二十年的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过程中,她始终坚持服务社会的宗旨,运用自身的法学研究能力和法律实践专长,积极普及法律、促进地方法治、助力社会和谐。
她致力于帮助女性维护权益。每次面对需要帮助的女性,她都以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第一追求,最大程度减免律师费帮助妇女维权。在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曹强总是鼓励女性自立自强,更好地承担起母亲的责任,因为她懂得,法律只能解决社会问题中的一部分,纠纷之后的问题才需要女性以更长的时日、更大的耐心独立面对,只有负责任的母亲才会培养出有担当的孩子。
曹强在办案时,总能将人性仁爱融入法律的理解当中。她以最大的善意不厌其烦地说明利弊,设身处地考虑当事人利益平衡。一次,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方案差距只有5000元,曹强毫不犹豫地决定将这5000元钱从她自己的案件代理费中出。她说:“你们能够以平和的心态、不带怨恨地过未来的日子,就是对我最大的感谢!”据不完全统计,曹强先后为百余名困境女性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超过50小时、累计减免律师费20余万元。
作为鞍山市政协委员,曹强积极履职尽责建言献策。她先后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审查细化标准、建立家庭暴力分级回访制度的政协提案和社情民意。为进一步做好家暴预防、避免家暴升级为恶性刑事案件,曹强向辽宁省政协建议在我省建立家庭暴力分级回访制度,目前已提交相关部门进入论证程序。
曹强还参与了鞍山市地方家庭教育立法,她积极走访,先后到重庆市妇联等多地实地调研,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最终提出多条适宜鞍山地方实际的立法建议。她还关注儿童青少年利益保护,先后主持完成辽宁省妇联组织的辽宁省儿童防性侵教育状况、校园暴力的防治与对策等调研课题。因家庭矛盾引发刑事案件是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难题,如何有效及时化解家庭纠纷是市域治理中的重要课题。为此,曹强集结几十位热心公益的律师、心理咨询师和调解能手,组建鞍山家事纠纷调解团队。
身为辽科大人,曹强也尽显主人翁精神。作“高校相关合同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专题培训,以进一步加强全校教职工法治意识,提升各单位对合同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的意识和能力;举办“家庭与职场中的女性法益保护”专题知识讲座,帮助女教职工增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对如何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有更深刻的理解与认知。作为全校女教职工的“义务法律咨询顾问”,曹强主动把自己的微信二维码、电话等个人信息毫无保留地发给大家,女同胞们在生活、工作等方面遇到什么法律问题,曹强都会无偿地提供法律维权咨询,尽力去帮助身边有需要的人。
从一个人到一群人,从一棵树到一片林,曹强相信一点一滴的力量。她常对学生们说:“法律应该实现公平正义,法律也应该有温度,作为法律人要有这种情怀。”她这样教导学生,也这样鞭策自己,永葆一颗柔软的心,让法律变得有温度,让更多人感受到公平正义。曹强也因此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辽宁省巾帼雷锋志愿者标兵”鞍山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曹强,眼中有光,心中有爱,定会越来越强。(张晓松 邢秋艳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