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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科大化学工程学院召开2024年科研平台安全工作会议

为贯彻落实学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议精神,2024年4月25日上午,化工学院在博观楼B325会议室召开科研平台安全会议。学院相关领导及各科研平台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孟庆涛指出各科研平台存在的共性安全隐患,并向全体教师通报了近期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强调各科研平台负责人必须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安全制度,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实验中心主任王坤对照《2023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系统解读了学院有关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购买、使用、存储、领用,高压气瓶管理和废弃物管理等方面有关规定和要求。

学院党委书记董德总结讲话。他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院开展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的基础,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健全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三是要深化隐患排查,加强应急管理。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