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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部门职能

发布时间:2022-09-19    浏览人次:

在学校党委和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以下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基本职责

1.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2.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及直属单位的民主管理。

3.引导和组织教职工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4.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和建设。

二、具体任务

1.在学校党委和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的领导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团结引导教职工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2.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代表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组织筹备学校教代会和工代会,承担教代会日常事务,推进校务公开,构建和谐校园。

4.健全规章制度,管好会员会籍,指导分工会开展工作,加强“职工之家”建设,做好工会专兼职干部的选聘、培养、考核等工作。

5.开展劳动技能竞赛,弘扬劳模精神,做好各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宣传和服务工作。

6.倾听和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建好教职工福利,开展困难帮扶,组织教职工健康体检。

7.关爱女教工,做好女教职工特殊利益的维护工作。

8.开展青年教职工职业发展规划调研,组织青年教师参加各级教学培训、比赛及教学沙龙和研讨会等。

9.组织开展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管好文体协会,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

10.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资产。

11.完成学校党政和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