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

关于报到证办理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09-01 浏览次数:

毕业两年内,可改派;如未派遣,可申请首次派遣;如丢失,可补办。

毕业超过两年,不可改派;如未派遣过,属首次派遣,可申请一张派回生源地的报到证;如丢失,可补办一张派遣证明。

毕业两年内“改派”

1.从甲单位到乙单位。所需材料:

(1)与甲单位的“解约函”;

(2)派到甲单位的“报到证”;

(3)与乙单位签订的新协议或乙单位(若为国企)的接收函;

(4)学校出具的“改派意见”。

2. 从单位到生源地。所需材料:

(1)与原单位的“解约函”;

(2)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

(3)学校出具的“改派意见”。

3. 从生源地到单位。所需材料:

 

(1)与单位签订的新协议或单位(若为国企)的接收函;

(2)派到生源地的“报到证”;

毕业两年内“首次派遣”

1.派到单位。所需材料:

(1)与单位签订的新协议或单位(若为国企)的接收函;

(2)学校出具的“首次派遣意见”。

2.派到生源地。所需材料:

(1)学校出具的“首次派遣意见”。

毕业两年内“报到证丢失”

可补办。所需材料:

(1)本人手写情况说明;

(2)身份证复印件和毕业证复印件。

毕业超过两年“改派”

不可改派。

毕业超过两年“首次派遣”

可申请一张派回生源地的报到证。所需材料:

(1)学校出具的“首次派遣意见”。

毕业超过两年“报到证丢失”

可补办一张原信息的“派遣证明”。所需材料:

(1)本人手写情况说明;

(2)身份证复印件和毕业证复印件。

注:疫情期间,为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学校出具的意见”可由学生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来代替,按照所属的类别将所需要材料拍成照片(清晰、正规),说明办理需求,发送电子邮件到byspqfwb@163.com(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并标注好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快递送达的详细地址,办结材料会由受理单位通过快递送达。

疫情期间除外,所有手续需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办理;也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辽宁学信高校服务平台”用相关的代办业务。

如不清楚报到证是丢失或是首次派遣,应首先向学生本人的辅导员或学院询问,如仍然不能确定,请致电024-26901805说明情况请工作人员帮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