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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辽宁省教育厅2023年省级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教学单位结合限定指标要求和自身实际,认真阅读通知原文及申报推进工作安排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原则上博士点教学单位申报不超过3项,硕士点单位不超过2项,我校最终推荐3项报送省教育厅。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8月10日—8月24日

申报教师撰写相关申报材料后报送学院,由学院进行形式审查并汇总《汇总表》,连同《申报书》等相关电子文档发至培养办邮箱,不受理教师个人报送。

2、一轮专家评审:8月26日—8月30日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推荐6-9项参与校级答辩遴选工作。

3、组织答辩:9月6日-9月8日

根据专家现场答辩评审确定3项予以推荐(答辩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4、二轮专家评审:9月9日-9月12日

组织专家对预推荐项目进行二次评审并给出意见,申报人根据专家反馈进一步优化申报材料。

5、推荐公示:9月13日-9月17日

推荐结果在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后,开展项目填报工作。

6、系统填报:9月18-9月20日

18日中午前推荐项目申报人将《申报书》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再次审核并盖章后返还《申报书》纸质版,19日上午申报人将最终版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培养办邮箱。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412-5928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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