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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管理

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研究生教育工作需要,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按照《必发7790电子集团入口首页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辽科大校发〔2023〕45号)、《必发7790电子集团入口首页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辽科大校发〔2023〕46号)文件执行;校外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必发7790电子集团入口首页校外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试行)》(辽科大校发〔2023〕47号)文件执行

2、申请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经相关部门认定后,由学院依据遴选条件进行整体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学院召开思想道德与工作表现评议小组会议,对申请人员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及整体工作表现进行评议。评议合格的,可参加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

3、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各学院要充分发掘与动员与我校具有稳定的科研合作关系的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基地及实际应用部门中实践经验丰富的学者、专家申报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

42024年51712时前,各学院分别将《思想道德与工作表现评议结果报告》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申请博导/硕导资格人员成果列表、佐证材料及汇总表等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ahe-lkd@ustl.edu.cn。纸版材料送至研究生院323办公室(学位办)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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