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团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管理办法(总 则)

点击数:次   加入时间:2018-09-25  
【字体:    

  一、为加强我院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搞好各项工作,优化管理结构,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引导学生争优创优,特制定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考核对象适用于学生会全体成员;

  三、考评内容主要分为五个部分:例会、值班、活动、部门工作检查和日常行为表现;

  四、每月基本分10分,不设上下限;

  五、每学期末累计加分进行汇总,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评比,实行奖惩制度。

  评比细则如下:

  一、针对部长级以上所有成员

  (一)  例会

  (1) 无故缺席者扣3分,迟到、早退、扰乱纪律者扣2分,会上不记录者扣1分,请假扣0.5分。

  (2) 无故缺席1次、累计缺席2次者则严肃处理,向学院团委书记递交2500字检查,视情况处理。

  (3) 在例会上大声讨论或出现手机铃声等问题、被点名批评者扣2分。

  (4) 在例会中受到表扬者加1分。

  (二)活动考勤

  (1)每次活动之前,组织活动的部门需向办公室提交人员调配名单,未能按时上交者扣1分。

  (2)每次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2分,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请假扣0.5分。

  (3)活动中态度不端正,直接或间接影响活动效果或其他不良表现者酌情扣分。

  (4)办公室调配,每人每次出席加0.5分。

  (三)部门工作

  (1)各部门举办活动时,应撰写活动预算、策划、通知文件、总结及活动中的相关的材料,并在活动结束之后三天内存入办公室电脑本部门文件夹中,每缺少一项扣1分。

  (2)本部门将本月举办的各项活动花销凭据于下月1—3日交给办公室主任,逾期未交者,不予报销,同时部长扣1分。

  (3)对规定时间未完成工作的部门,每次部长扣2分,分管副主席扣1分。

  (4)对工作上的失误,视情节轻重,扣1—2分并给予1000—5000字检查。

  (四)日常行为表现

  (1)严禁学生会成员在公共场合吸烟,违者扣2分。

  (2)学生会成员需时刻保持个人形象,注意着装,树立模范作用,违者视情节酌情扣分。

  (3)团委老师不定期抽查学生会成员寝室卫生情况,不符合规定者,酌情扣1—2分。

  二、针对副部级以下所有成员

  (一)例会

  (1)无故缺席者扣2分,迟到、早退、扰乱纪律者扣1.5分,会上不记录者扣1分,请假扣0.5分。

  (2)无故缺席1次、累计缺席2次者则严肃处理,应向学院团委书记递交2500字检查,视情况处理。

  (3)在例会上大声讨论或出现手机铃声等问题、被点名批评者扣1分。

  (4)在例会中受到表扬者加1分。

  (二)值班

  (1)值班无故缺席者扣2分,迟到早退扣1分(值班时间以每节课上下课时间为准),请假扣0.5分。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能找外来人员陪同值班,违者扣1分。

  (3)值班过程中学生会主席团会不定期的检查卫生,若卫生打扫、整理物品不及时者扣1分。

  (4)值班同学需认真书写值班日记及物品登记本,未做到者扣1分。

  (5)值班结束后,未关锁门窗,切断电源者,经发现值班人员扣1分。

  (三)活动考勤

  (1)每次活动之前,组织活动的部门需向办公室提交人员调配名单,未能按时上交者扣1分。

  (2)每次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2分,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请假扣0.5分。

  (3)活动中态度不端正,直接或间接影响活动效果或其他不良表现者酌情扣分。

  (4)办公室调配,每人每次出席加分0.5分。

  (5)对工作上的失误,视情节轻重,扣1—2分并给予1000—5000字检查。

  (四)日常行为表现

  (1)严禁学生会成员在公共场合吸烟,违者扣1分。

  (2)学生会成员需时刻保持个人形象,注意着装,树立模范作用,违者视情况酌情扣分。

  (3)学生会主席团不定期抽查学生会成员寝室卫生情况,不符合规定者,酌情扣0.5—1.5分。

  备注:

  (1) 学生会成员需将个人本周工作情况于下周一报送至学院分团委邮箱lkdtmtw@126.com,分团委将进行汇总公示。

  (2) 部长级以上成员及副部级以下成员进行分别考核,部长级以上成员考核分数后两名者及副部级以下成员考核分数后两名者需在例会上自查。

  (3) 评分需以0.5分作为计量单位。

  (4) 对学生会有特殊贡献者酌情加分。

  (5) 每月得分情况由学院团委办公室进行统计,统计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人人网,腾讯微博进行公示。

  附则:

  1、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土木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所有。

  2、土木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有权视具体情况对本管理办法进行修改。

  

  

  

  必发7790电子集团入口首页土木工程学院团委 学生会

友情链接: 辽宁省教育厅 本科教学管理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
书记邮箱:319943100086@ustl.edu.cn 院长邮箱:zwh_0190@ustl.edu.cn
版权所有© 必发7790电子集团入口首页土木工程学院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