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本人申请,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拟定下列同学取得2020-2021学年度学生评优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17日止。公示期间,若对下列同学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客观公正,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部门:建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康娜
联系电话:0412-592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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