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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
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11-03

 

 

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省委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警示作用,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陈百鸣、副局长张海夫,财政局局长唐木然等履职不到位,致使辖区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无法正常办理问题。2019年3-4月,因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工作不力,致使该区印制营业执照专用纸阶段性短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无法及时打印,造成恶劣影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陈百鸣、副局长张海夫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和政务警告处分,区财政局局长唐木然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6名责任人受到相应组织处理。

  2.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方涛、机动车管理处处长朱朝晖滥用职权,严重损害二手车交易市场环境问题。该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处越权插手干预二手车交易市场运行,强行要求市场经营者使用“大连市二手车交易实名验证申报平台”,引发商户不满,严重损害营商环境。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方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降级处分(还存在其他滥用职权问题),机动车管理处处长朱朝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处分。

  3.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部原部长田立民、原副部长王晓辉等与中介人员勾连,违规办理业务、收取好处费问题。田立民、王晓辉及该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部其他12名工作人员,长期与房产中介人员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倒卖排队序号、违规插队等手段,违规办理业务,收受好处费共计11.8万余元,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田立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撤职处分,王晓辉受到政务撤职处分,其他12名工作人员均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违纪所得被追缴。

  上述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反映了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宗旨意识、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严重侵害了群众和企业利益,与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背道而驰。相关责任人均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反躬自省、引以为鉴。

  对于辽宁来说,营商环境是事关全局的发展战略问题。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真正扛起主体责任,以更大决心、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改革,打通“中梗阻”、整治“推绕拖”,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良好环境。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强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主人翁”意识,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体验,强化把方便让给群众和企业、把“麻烦”留给自己的服务精神,带着感情,带着“温度”,依法办事、恪守诚信,转变作风、热情服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求实效、干实事,全力缩短“说了”和“做了”之间的距离、“发文了”和“落实了”之间的距离、“开会研究了”和“问题解决了”之间的距离,以实际行动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破坏营商环境、给辽宁形象抹黑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以儆效尤。

 

 

(辽宁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