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奋力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现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五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锦州市黑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原副大队长谭光明违规免除车辆执法处罚问题。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谭光明利用职务便利,先后9次为违规车辆提供免受执法处罚或特殊关照,共计收受11万元好处费。2021年6月,谭光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2.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丁伟东干预司法执行问题。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丁伟东在某工程款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向他人打招呼予以关照,收受申请执行方20万元好处费。2021年5月,丁伟东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3.中信红河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魏仁田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05年4月,时任辽宁渤海水泥集团董事长、总经理魏仁田,违规购买大连瓦房店市老虎水泥有限公司70%股权,后续注资该公司2050万元,委托他人任该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经营该企业。2021年5月,魏仁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抚顺市东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副科长张树丰工作慢作为问题。2021年1月至5月,张树丰在审批4家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过程中态度蛮横、故意拖延,逾期办理最长达5个月之久,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困难。2021年6月,张树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辽阳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原副科级干部付庆泽违规查封企业生产线问题。2018年5月,时任市盐业稽查大队副队长付庆泽,在处置市盐业公司违规包装加碘食用盐问题过程中,未经批准违规查封包装生产线,造成企业停产。2021年6月,付庆泽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上述五起案例,有的吃拿卡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钱款;有的以案谋私,破坏司法公正;有的违规兼职,破坏公平竞争;有的滥用职权,服务意识淡漠;有的过度执法,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充分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规矩意识不强,担当精神弱化,为谋私利不惜触犯底线,严重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持续优化全省营商环境,抓好政治生态、抓好法治环境是根本。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精神,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切实把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作为优化发展环境中最紧迫、最突出的任务来抓,不断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市场主体需求导向,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主人翁”意识,自觉践行“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要求,带头转作风树新风,提升斗争本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执纪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导致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问题易发多发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辽宁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