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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辽科大教发〔2022〕73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辽科大教发〔2022〕17号)安排,结合《必发7790电子集团入口首页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教发〔2015〕17号)文件有关要求,为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2年6月4日-6月7日。

 

  二、答辩形式

  学校今年取消组织校级答辩,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所有2022届本科毕业生采用线上方式答辩。可运用腾讯会议、钉钉、微信、QQ等软件工具,要求所选用软件功能稳定、操作简单易用、支持共享屏幕在线播放PPT、可在线共享文件等,提前做好软件测试和培训,确保答辩过程平稳有序。

 

  三、组织安排

  各教学单位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般由院长、教学副院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等组成。答辩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5-7人,秘书1人。在答辩委员会领导下,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人数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设组长1人,秘书1人,答辩成员一般应由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鼓励聘请校外人员为答辩小组成员,答辩小组成员不低于3人,以3-5人为宜。各教学单位应结合各自情况,制定答辩方案,确保圆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答辩资格审查

  2022届所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须严格进行相似性检测(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的,不可以在网络上公开传播和使用的毕业设计(论文)除外),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小于或等于30%的视为通过检测,可参加答辩,否则不予答辩。指导教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切实担负起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规范、文本写作规范的审查职责,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报告须与提交答辩版本完全一致。如出现提交论文版本与检测报告原文不一致情况,则取消学生答辩资格。

  此外,发生下列情况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1.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规定最低要求者;

  2.成果有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者;

  3.成果在文字或设计部分不满足任务书所规定的最低要求者;

  4.旷课时间累计达全过程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5.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

  (二)答辩要求

  每个学生总答辩时间15分钟左右,学生答辩阐述10分钟,答辩小组成员提问5分钟。原则上,评阅人应参加所评阅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答辩,指导教师不参加自己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答辩过程要有详细记录,要求答辩全程录像(录屏)并做好归档,确保过程管理资料完整无误。

  (三)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百分制。原则上由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阅人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三项组成,其中指导教师评阅成绩不超过总成绩的30%,评阅人评阅成绩占10%-30%,答辩小组确定的答辩成绩占40%-60%。以上三项评分均应以百分制计分,然后按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三项成绩中有任何一项不及格,则最终成绩认定为“不及格”。各教学单位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成绩的构成比例,制定符合本单位或专业的评分标准。

  (四)相似性检测复检

  答辩结束后,学生应根据答辩评审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将最终稿上传至毕业设计管理系统,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重新进行相似性检测,并上传检测报告。指导教师务必检查并确认最后通过检测的论文为最终版本。

  各教学单位应在分学位委员会召开前统一对本单位所有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版本进行相似性检测复检,如发现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大于30%,则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最终成绩认定为“不及格”。

 

  五、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学校将继续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其中,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4%,且必须在答辩前已经通过相似性检测,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6%;校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优推荐名额不超过本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总数的5%,院级评优名额不超过本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总数的20%。推荐校级评优落选者自动认定为院级优秀,不占院级评优名额。

 

  六、材料报送及归档

  1.2022年5月28日前,各教学单位须将《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线上答辩安排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kdjwcsjk@ustl.edu.cn,待返校后将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2022年6月8日15:00前,各教学单位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工作,并将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名单和拟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名单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3.2022年6月13日前,各教学单位须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4.2022年6月18日前,各教学单位应将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主要包括:

  (1)电子资料。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的任务书、指导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指导记录、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评阅人评阅意见、毕业设计(论文)初稿、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稿、毕业设计(论文)终稿(包括作品、图纸等)、相似性检测报告和答辩过程录像等。

  (2)纸质资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委提问及学生回答记录表等。

 

  七、监督检查

  (一)答辩过程检查

  学校将按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各项要求,组织对各教学单位答辩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归档材料检查

  采取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1.单位自查。各教学单位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本单位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材料规范完整。

  2.学校抽查。学校将于下学期开学初对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进行随机抽查,发现归档材料不全或不规范的,将在年终考核中给予一定的扣分,请各教学单位给予高度重视。

  

  联系人:鲍立刚     联系电话:1305001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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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