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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辽科大教发〔2023〕67号

各单位:

根据《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3]3号)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度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推荐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申报条件

1.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3.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三、评选原则及要求

1.各部门评选中要注重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的考察,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特别是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五种能力”培养成效的考核,并注意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中青年教师倾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


、推荐名额

今年下达我校优秀教师推荐名额为2名。各单位最多推荐优秀教师人选1名,经学校评审推荐,报送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


、奖金金额

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优秀教师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


、材料上报要求

请各单位于6月19日(周一)下班前将推荐人选填写的《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推荐人选信息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kdjwcfzzhk@ustl.edu.cn,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明睿楼21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岩姝                                   联系电话:5928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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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