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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辽科大教发〔2022〕112 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拟开展2022年度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促进高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实务部门等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推动高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二、建设内容

  1.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实践基地应依托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并由校企双方主要领导担任实践基地的负责人。各实践基地应以人才培养为目标,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有关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

  2.改革校外实践教育模式

  遵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对各类学生制定有针对性的实践教育方案,积极推动校外实践教育模式改革,由参与共建的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校外实践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过程,共同评价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质量。

  3.建设专兼结合指导教师队伍

  实践基地的指导教师队伍,应由高校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实践基地应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指导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4.建立开放共享机制

  各实践基地除承担共建高校的学生校外实践教育任务外,还应向其他高校开放,主动发布实践基地有关信息,根据接纳能力接收其他高校的学生进入实践基地学习。

  5.保护高校学生的合法权益

  实践基地应加强对高校学生安全、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的教育,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要提供充分的安全保护设备,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

 

  三、项目类别

  实践基地分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文科实践教育基地、理科实践教育基地、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药学实践教育基地等类别。优先支持开展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的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鼓励通过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共同建设能够为区域内高校相关专业学生提供实践条件的综合性基地。

 

  四、相关要求

  1.申报数量

  

  已确定为校级及以上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不可申报。

  2.建设周期

  实践基地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

  3.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30日前将《必发7790电子集团入口首页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实践教学科邮箱:lkdjwcsjk@ustl.edu.cn,纸质版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明睿楼207室),评选方式及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鲍立刚   联系电话:5928505

  

  

  

必发7790电子集团入口首页教务处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