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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籍处理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科大教发〔2024〕18号

各学院:

为保证本学期学籍处理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籍处理工作及其它相关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学籍处理

1.本学期需做好学生的学籍处理工作(休学,复学,申请降级和退学等),要认真核对、核查,不要遗漏,同时要核对好复学学生的学习年限。

二、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将学籍处理汇总表(包括电子汇总表)及学生所填表格于3月21日交学籍学位管理科。

2.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一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各学院负责审核。

3.各学院在学籍处理材料上报后,即可按照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先行执行(可安排学生到应学班级学习,有异议的学生除外)。学籍处理文件待全校学籍处理工作结束后即刻行文下发。

三、学生开学报到及复学情况统计

请各学院认真统计学生开学报到以及休学学生复学的情况,并填写《学生报到及复学情况统计表》(请到教务处主页下载)于3月21日交到学籍学位管理科。

必发7790电子集团入口首页教务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