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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现代产业学院的通知

辽科大教发〔2023〕16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2023年辽宁省教育工作会议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普通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53号)的部署,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工作已于近日启动,现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的《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中提出的基础条件。

1、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

2、相关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参与的企业主体参考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3、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

4、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数量不低于高校专职教师的数量;

5、加强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6、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

7、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8、学校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

9、学校给予发展所需政策扶持。

(二)现有现代产业学院可根据建设实际,对学院名称、建设方案、目标任务、实施路径进行调整,重新参加申报。

(三)支持以获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为依托,与相关产业企业共建现代产业学院。

二、申报时间

拟申报单位须填写《辽宁省普通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和《辽宁省普通高校现代产业学院申报汇总表》,并于4月3日17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邮箱:kdjxjsk5928195@ustl.edu.cn。

三、建设任务

1、须聚焦《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七项建设任务,加快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打造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建立新型资源共享机制。

2、以现代产业学院为依托,组建“优秀校友导师团”,实施一批联合培养专项,探索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

3、以现代产业学院为依托,打造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和双创指导教师团队,实施一批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原则上不少于10个),共建一批优质课程,开发一批实习实践岗位,培育一批创新创业项目。

四、其它说明

对于依托现代产业学院推进运行的一流课程、优秀教材、优秀教学团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示范专业、特色示范课程、创新创业导师培训基地、指导教师团队、科技成果专业特色示范培训课程、以及创新创业培训活动品牌、优质创新创业项目等建设工作,辽宁省教育厅将进行重点支持,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现代产业学院的申报和建设工作,完善机制,提高成效,构建特色化的高质量人才培养模式。


联系人:韩燕妮        联系电话:5928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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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9日